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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后疫情時代規范和提升小區物業管理及服務水平的建議

來源:農工黨市委會 時間:2023-06-26  

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,我市商品化小區日漸增多,住宅小區城市化需求和物業管理專業性之間的矛盾也隨之增加,加上疫情防控二十條措施和落實疫情防控新十條的出臺,后疫情時代下,規范和提升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及服務水平,既是提升基層治理能力的有效抓手,也是體現共同締造的前沿陣地。

據統計,全市1737個城鎮小區實現了由“小區劃定、‘兩委’組建、陣地建設、物業落地”四個全覆蓋到“小區范圍優化、‘兩委’組建強化、陣地建設固化、物業服務深化”四個提升的巨大轉變,住宅小區共同締造治理新格局初步形成。但也存在一些問題,主要表現為:

1.選定市場化專管型的小區占比較低。全市三類住宅小區共計1737個,其中專管型小區683個,托管型小區951個,自管型小區103個。短期來看,托管型和自管型小區基本解決了此類小區有人管的問題,但從長遠來看,此類小區的管理質效和可持續性存在較大短板:一是小區突發問題處置難。由于缺乏專業性管理服務團隊,此類小區在面臨一些突發性、應急性問題時(如消防安全、電梯安全),往往由于處置不及時,極易造成安全事故,影響小區安全和諧。二是管理的可持續性存在較大風險。從近兩年的試點和探索情況來看,管理得較好的托管型和自管型小區,其管理主體的“領頭人”,即“兩委”的主要負責人大部分為離退休老黨員、老干部,他們普遍講黨性、講原則、講奉獻、熱心公益,短期內可改變小區面貌,而一旦關鍵人員變動,此類小區極易重回原狀。

2.后疫情時代背景下小區物業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不足。小區物業作為抗疫“第一道防線”,在管理上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:一是小區物業對防疫重要性認識不夠。大部分物業管理公司認為防疫是政府部門的事情,物業主要是提供安保、清潔等服務。物業公司往往都是應付小區所在社區、街道等基層組織的要求,被動地配合開展疫情防控工作,缺乏疫情防控主動性、積極性和責任感。二是小區物業管理缺少系統的疫情防控能力。防疫措施以接收政府和社區指令為主,應急保障能力偏弱,在配合防疫部門開展核酸檢測過程中,一些小區物業就暴露出基礎工作準備不足、現場組織凌亂、個人防護意識不強等問題,尤其在國家防疫新規出臺后,小區的陽性病人會逐漸增多并成為常態化,對于這部分人員的服務保障能力不夠。

針對以上問題,我們建議:

1.把小區物業管理納入社區基層治理,研究制定國有物業平臺托底保障過渡期辦法。加大國有物業平臺托底保障力度,研究制定國有物業平臺托底保障過渡期辦法,確保當前運行不規范、不可持續的托管、自管小區由國有平臺公司第一時間承接;確保因各類原因導致原有物業企業退出的脫管小區,國有平臺公司“退一家、接一家”。鼓勵引導街道、社區組建“紅色物業公司”,以保本微利經營為原則,解決部分規模較小、無法合并且又無法自治的小區市場化物業服務難題。

2.出臺和落實疫情防控小區物業應急預案指導意見。一方面,按照國家和省、市防疫政策要求,引導物業管理公司及時制定和修改完善疫情防控應急預案,從組織架構、制度建設、物資儲備、人員配備、操作流程、標準要求、保障措施等方面,制定系統全面的物業防疫規范操作手冊,指導小區物業主動防疫、有效防疫。另一方面,定期組織物業管理工作人員采取集中學習、邀請專家授課等多種方式,深入學習貫徹有關防控內容,掌握必備的專業技能。進一步加強對小區物業防疫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,防止防疫措施流于形式,對防控不力、反映強烈的物業管理公司要及時嚴肅處理,必要時調整撤換。

(發言人胡敏系市政協常委、農工黨咸寧市委會專職副主委)